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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,电动车切勿私自在“楼内”充电

来源:郑州昌原发布日期:2019.05.29 10:15:16浏览:3,317|加入收藏

据相关数据统计,自 2010年11月至今,全国共发生66起因电动车火灾引发人员伤亡的事故,共造成275人死亡,其中死亡3人以上火灾48起(较大火灾45起、重大火灾3起),火灾起数占比72.7%,亡人数量占90%。

市场上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主要呈现以下规律:

起火原因为电动车电气故障自燃。
亡人火灾多发生于单多层建筑(含三合一场所、群租房)。
绝大多数遇难者为吸入火场有毒烟气窒息死亡,或者吸入有毒烟气后丧失逃生行动能力(一氧化碳中毒)而遇难。
亡人火灾多发生于夜间,初起火灾发现不及时。
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在逃生环节。
电动车违规在楼内充电(在楼梯间、走道、三合一场所室内)或未与楼梯间(电动车停靠在首层出口附近)保持安全距离为主要致灾因素。

消防呼吁:
对电动车违规在楼内充电行为,要零容忍:发现后要及时制止,并反馈至物业服务单位,无物业的居民楼院可拨打96119或12345进行举报。电动车违规充电,受伤害的是整栋楼的人。
电动车车主要经常对电动车进行维护,更换老化电瓶,将旧国标电动车更换为新国标电动车(主动淘汰老国标电动车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火灾事故)。不违规为电动车充电,不为一己之私,致公共安全于不顾。
规范用气、用电行为,消除火灾致灾因素,提高火灾防范能力,减少火灾发生几率。电器使用后要断电,燃气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灶前阀。电器设备周围0.5米范围内不能放置可燃物。
及时修复老化电气线路、淘汰老化电器设备。
住人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,提高初起火灾预警能力。
主动学习逃生、避险知识,具备识别风险、防烟避险技能,遇火灾、不盲目逃生。只有大家都提高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,才能从根源上远离伤痛。提高防灾意识和能力,受益终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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